1. 主页 > 分享

莫焕晶案疑点(林某斌与莫焕晶有不正常关系)

一、保姆纵火案莫焕晶当庭翻供怎么说

保姆纵火案莫焕晶当庭翻供:窗帘着火应该是风吹的。

2月1日上午9时,“6·22保姆纵火案”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法庭继续公开审理。2017年8月,杭州市检察院以放火罪、盗窃罪,依法对涉嫌纵火的保姆莫焕晶提起公诉。在那场火灾中,林生斌的妻子朱小贞及他们的三名儿女均遇难。

本案曾于2017年12月21日第一次庭审。当时,由于莫焕晶的辩护律师党琳山中途退庭而意外休庭。

昨天的庭审中,莫焕晶身穿黑色连帽卫衣,面无表情,声音低哑。面对莫焕晶,4名遇难者的家属林生斌当庭质问:“为什么要做这样的事?我们对你这么好。”莫焕晶不敢直视林的眼睛,低头说道“对不起”。

下午14:28,公诉人出示第四组证人证言。当公诉人宣读完描述林生斌家人遇难时状态的证言后,林生斌难忍悲痛,突然爆发。他拿起旁边律师的黑色保温杯砸向莫焕晶,法警上前劝阻未果。之后,林生斌被法警带出法庭,直至当晚20:50审判长宣布休庭。

▲2月1日,“6·22保姆纵火案”被告人莫焕晶在杭州中院受审。

检方指控:为筹措赌资多次盗窃

庭审中,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称,莫焕晶长期沉迷赌博,身负高额债务。

杭州中院通报显示,对于公诉人出示的与赌博、盗窃相关的两组证据,莫焕晶及其辩护人、林生斌及其诉讼代理人均无异议。但莫焕晶的辩护人指出,公安机关未将部分盗窃物品的价格认定结论告知莫焕晶。对此,公诉人表示相关鉴定意见已在讯问莫焕晶的过程中予以告知。

2015年7月至2016年2月,莫焕晶在绍兴、上海等地从事保姆工作期间,曾在三名雇主家实施盗窃,偷过茅台酒、金器、现金等财物。她的盗窃行为多次被雇主发现,在退还财物后遭到辞退。

在庭审中了解到,2016年9月,莫焕晶经中介应聘到被害人朱小贞、林生斌家,从事住家保姆工作。林家位于杭州市上城区的蓝色钱江公寓。

2017年3月至6月间,莫焕晶多次窃取被害人朱小贞家中的金器、手表等贵重物品进行典当、抵押,再购买仿真手表之类的假货放回原处,因此得款18万余元。至案发时,尚有评估价值19万余元的物品未赎回。此外,莫焕晶还编造了在老家买房等虚假理由,向朱小贞借款11.4万元。

庭审中,莫焕晶对盗窃的事实没有异议。她承认,自己从2011年开始在网上及澳门赌博,盗窃得来的财物,主要用于赌博。

大火发生的前一天,莫焕晶当掉林生斌家的一块手表。晚上8点多回家后,她等孩子睡熟便开始上网赌博。仅仅几个小时,她就输掉了6万余元。

起诉书显示,莫焕晶为继续筹措赌资,她决定采取放火再灭火的方式博取被害人的感激,以便再次开口借钱。

▲“6·22保姆纵火案”庭审现场。

举证质证:放火过程莫焕晶翻供

在举证、质证环节,公诉人出示的第三组证据意在指控莫焕晶放火的事实。证据显示,6月22日凌晨2:11-4:18,莫焕晶曾用手机上网查询“窗帘、沙发着火”、“烧得快吗”“什么东西烧得慢”“放火要坐牢吗”“火灾起点容易查吗”等字样。相关证据显示,莫焕晶一周前就上网搜索过与“放火”相关的信息。公诉人还提出,6月21日中午及下午15时,莫也查询过上述多个关键词。

对此,莫焕晶当庭解释:“那段时间(21日中午)热,朱小贞问过我叫我放好打火机,怕打火机自燃。”

杭州中院通报显示,庭审中,林生斌的诉讼代理人主要针对莫焕晶放火的目的、点火的方式、点火后的行为,以及莫焕晶为何没有及时报警、是否有救人行为进行了补充发问。莫焕晶辩护人的补充发问,主要针对莫焕晶与被害人一家有无矛盾、莫是否故意引燃沙发和窗帘、着火后采取的救援行为等问题。

莫焕晶在庭审现场的陈述与此前的公安笔录存在出入。

之前多次接受讯问时,莫焕晶的说法都是点燃了一本书,将书扔到窗帘处后引燃了窗帘。

但本次庭审时,莫焕晶称,“我的想象,把十几本书点燃,放在茶几正中央。老板娘(被害人朱小贞)一般5点多起床,她肯定会发现,我就跑去保姆房拎水桶救火。因此,我就在4:55点火,想着朱小贞肯定5点多就会起床,她通常那个时间起床锻炼。”

莫焕晶称她在客厅拿了一本书,用茶几上的打火机点燃,但“以为没着,扔到了沙发上”。此后,她又去书柜处找报纸,回来后却发现窗帘着了火。法庭上,莫焕晶推测窗帘着火“是风吹的”,因为阳台上开着门。

杭州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莫焕晶的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放火罪、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6·22保姆纵火案”庭审现场公诉人席。

对质:报警时间为何晚了6分钟

对于检方指控,莫焕晶当庭辩称:“我不想烧死她们,我下楼叫保安,我没有逃离现场,保安不让我再上来。”

案发当日5:04,朱小贞发现房内起火并叫道“阿晶你报警”。但直到5:10,莫焕晶才报警。这中间的6分钟,莫焕晶做了什么?庭审中,林生斌的代理人多次向莫焕晶追问与报警时间有关的细节。

莫焕晶解释,当时以为朱小贞有能力逃生,便第一时间去开保姆房的后门,并用东西撑住后门以防关上。此外,她还整理了消防通道堆积的杂物。

“你觉得报警重要,还是整理门边杂物重要?”林生斌的代理人问道。

“打了电话,如果消防不进来也没用啊。”莫焕晶称,4名被害人最后停留的孩子房与保姆房之间有扇玻璃窗,是最近的救援通道。她曾用榔头敲击玻璃窗试图救援。

但林生斌的代理人曾回林家做过试验。他用比莫焕晶用过的榔头略小的锤子,以适度力量敲击玻璃。敲到第6下时,钢化玻璃上布满裂痕。他因此质疑,莫焕晶敲过的玻璃上为何没有敲击痕迹?但此证据,未被法庭采纳。

下午的庭审中,浙江省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公安部灭火救援专家以专家身份出庭作证。一名专家称,“大部分起火,都是由烟引发窒息而死亡的。在一般的火场,着火6至8分钟内,如果没有被救援出来的话,人就非常有可能有生命危险。”也就是说,莫焕晶报警时拖延的6分钟,对朱小贞及3个孩子的生死至关重要。

此外,林生斌的代理人还提出多个疑点。比如,莫焕晶称按了报警铃,但没找到相关记录;莫焕晶称试图用水桶救火,公安机关也在现场发现了两个有水的水桶,但水桶曾被消防人员使用。

下午庭审时,杭州市上城区刑侦大队的一名警官作为证人出庭。该警官两次参与了火灾现场勘察。上述警官表示,朱小贞等4名被害人最后被发现是在北侧的女儿房间内。室内有烟熏痕迹,但没有着火痕迹,房门上半部分已被烧毁,只剩下半部分。

杭州中院通报显示,火灾造成该室及邻近房屋部分设施损毁,损失价值257万余元。火灾发生后,莫焕晶从室内逃至公寓楼下,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6·22保姆纵火案”庭审现场辩护人席。

公诉人:莫焕晶应对危害结果负责

晚间的庭审中,审判长归纳了庭审争议焦点。杭州中院通报显示,焦点之一为“物业管理及设施维护、消防救援及管理是否存在不足,能否减轻莫焕晶的罪责”。

关于火灾发生后的消防问题,庭审中出示了一份第一批进入火场的消防队员书面证言。证言称,“一开始水枪的压力可以射到很远,但在之后水压不断下降,在射程不到1米的情况下,消防队员就退后到了保姆房,没有再往前进攻。”

此外,消防人员的证言还表明,消防人员曾在上楼的电梯中与莫焕晶相遇,但“在场无人向消防人员询问,1802是否有人。保姆也没有向消防人员表明她是保姆。”因此,消防人员并不清楚莫焕晶与起火房屋的关系,所以便“不让她上去了”。但莫焕晶称,当时,自己想把1802的房卡给消防人员,但对方没有要。

杭州中院通报显示,公诉人在答辩中强调,莫焕晶在居民楼内点火,具有相当大的危险性。对此,莫焕晶主观上能充分认识并预见而未采取任何避免措施,对危害结果持放任态度,依法构成放火罪并应当对全部危害后果负责。

“我们在法庭上已经做了论证,从她放火到她最后逃离现场,之间有21分钟时间(4:55-5:16)。除了一个报警电话之外,她没有有效的施救行为。”林生斌的代理律师林杰表示,莫焕晶放任了火势蔓延,且没有积极施救。

此外,公诉人表示物业管理方面的问题与莫焕晶的犯罪后果之间,不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不影响本案定罪量刑、不能减轻莫焕晶的刑事责任;且本案不存在消防救援不力的情形。

但此前的1月31日,林生斌发布公开信,称其已再次向杭州市公安消防局申请信息公开,将用尽一切法律手段直到得到全部真相。“我所做的,是为我妻儿遇难不得不讨的公道,也是为大家,为我们生活在隐患中的每一位,我希望悲剧不再发生。”

20:50,审判长宣布休庭。鉴于本案案情重大,合议庭评议后将提交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本案择期公开宣判。

▲2月1日,“6·22保姆纵火案”被告人莫焕晶在杭州中院受审。

二、再回顾关于莫焕晶少有人知的细节,仍有三个未解的疑惑

回顾保姆纵火案,那天本来应该是一个普通平凡的日子,但是人心险恶,你永远不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当一个人起了罪恶的想法时,在开始的时候也许只是被愤怒冲昏头脑,没有付出行动,但是慢慢的,想得越来越多会想要报复,罪恶充斥着头脑。

最后似乎是有一双罪恶之手在控制着自己行动,导致不可弥补的后果。人心难测,我们很难去知道和掌握他人的想法,我们不能去左右他人的行为和想法。

保姆纵火案造成了四个人生命的不合理结束,她本来可以是一位和孩子们共同成长的母亲,她殷切的希望自己的孩子健康成长。

还有他们本来是拥有美好家庭的孩子们,家庭的经济条件完全可以提供很好的生活条件供他们茁壮成长,却因为人心难测,母子四人都离开人世。生命只有一次,人生也没有重头再来的机会,那些犯下的错误,永远不能弥补缺失。

2017年6月22日的那天,在杭州市上城区的蓝色钱江2幢1单元1802室发生了一场火灾。人们的第一反应有可能是没有正确使用煤气或者是其它易燃物而导致的火灾。但是事实的真相往往出乎人的意料。这场火灾让1802室的保姆莫焕晶永远无法被世人原谅,她也被“罪恶之席”紧紧包围,她犯下的罪恶会被世人记住。

由莫焕晶导致的人为纵火案,结局清晰可见,在2018年的9月21日,莫焕晶被判处死刑,那一年她35周岁,这个结果自然是大快人心。

在2018年2月1日,这起纵火案开审,关于莫焕晶鲜为人知的细节也一一浮出水面,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2017年34岁的莫焕晶的籍贯是广东东莞,已经结婚并且有一个孩子。但是因为赌博欠债只能与当时的丈夫离婚,而且她为了躲避债务,离开了东莞。

莫焕晶是过前科的人,在去朱小贞家担任保姆之前,她曾经多次偷窃雇主家的财物,但是朱小贞并未因此而解雇她,还给了她11.4万元还债。这里就出现了第一个疑点:家政行业的不断发展,现在的保姆大多是家政公司介绍的,像莫焕晶这种有前科还死性不改的人应该有被举报过,即使因为偷盗入狱,为什么还可以在家政业服务呢?

在案发后,警察发现在小区楼下的莫焕晶头发湿湿的,脸上有被微熏过的痕迹。她整个人很狼狈,她的脚上还穿着拖鞋,上衣是短的,裤子也是短的,很奇怪的是她还一手拿着手机,另一只手是拿着榔头的。

可以说整个人都是乱糟糟的。警方在案发现场发现两个水桶,莫焕晶的辩护人由此推断水桶和榔头是莫焕晶想用来救火的。

但是后来事实证明,水桶并没有被用于救火,在莫焕晶的供词里说到她是想用用榔头去打碎玻璃试图营救也是无稽之谈,是假的,是自己的维护之词,意在减轻刑罚。

在朱小贞的家里,保姆房和女儿的房间之间是有一扇窗户的,当擦掉窗户上的灰烬后,并没有看到窗户上有明显的痕迹,并且在法庭上诉讼代理人还出示了一张实践的照片,照片里是用榔头敲击玻璃的,但是也没有发现有痕迹。

这就出现了第二个疑点:莫焕晶为了“立功”放火,为什么不使用手上的榔头呢?这是出于怎么的心理的?

当火灾出现时,朱小贞对莫焕晶说过,着火了,快点报警,并且她自己也在5点零几分的时候也报过两次警。但是对于同样在场的莫焕晶的报警时间却晚了6分钟。这里就出现了第三个疑点:火灾发生时朱小贞的清醒的,并且比莫焕晶还提前报警,为什么莫焕晶可以跑下楼,但是朱小贞母子四人却葬送火海。

时隔好几年,现在再来看之前的案情,这些疑点仍然是未解之谜。这些谜团也许这辈子都不能被解开,但是莫焕晶的犯罪事实却不能被磨灭。她永远都不能被原谅。

事情的发展何去何从,就像林生斌在微博上发表过这么一句话,已经审判的这个是罪有应得,那些尚未审判的也在路上了。莫焕晶留下的伤痛只能用时间来淡化。时间没有解药,但是时间里有解药。生活仍然要继续。

总结:一个人的罪过导致四人的生命无辜离开。这是道德沦丧,是人性的缺失。接下来的日子还是要过下去的,我们也只能感叹一句:逝者安息。我们的社会不会放过一个坏人,要相信未来是光明的!

三、网传***林某斌与莫焕晶有不正常关系******此事属实吗

网传“林某斌与莫焕晶有不正常关系”,现在已经被杭州警方官宣辟谣了,杭州警方针对林生斌一事进行了联合调查,调查之后发布了官宣。从杭州警方的官宣当中可以看到,网上关于林生斌和莫焕晶是多年的情人,两个人还生育了一个孩子,莫焕晶是林生斌特意安排给朱小贞做保姆的,诸如此类的消息都是假消息,疑似是山东青岛胶州的一个网友,为了博得关注,赚取流量,而特意进行的造谣和杜撰。

不得不说,四年前的纵火案已经扑朔迷离,一些网友的杜撰和造谣,无疑是遮掩了去发掘真相的可能,让真相变得更加的遥不可及。此次警方出面辟谣,纵然让一众网友意难平,但是,也说明了警方的公平公正之处,那就是警方是以证据办案的,而不是根据一些无谓的消息来断案的。此次调查是联合调查,此次联合调查已经结束,调查结果一出,结论就是未发现林生斌参与了保姆纵火一案。

舆论

现在舆论之雷厉风行真的让人瞠目结舌,毫无疑问,舆论之下,有时候黑的都会被说成是白的,而白的都会被说成是黑的。舆论应该掌握在正义者的手里,而不是掌握在非正义者的手里。就像是林生斌和保姆莫焕晶是情人关系这件事,网上传的有鼻子有眼的,甚至一些网友称保姆莫焕晶亲口在法庭上承认的和林生斌是情人关系。这些舆论错纵交织,无疑让林生斌已经辩无可辩。

经济问题

可以说从官方的声明来看,林生斌和纵火案基本上说已经撇开了干系,不过官方也已经明确的表示,林生斌的经济问题还在调查当中。也就是说官方调查是依法在进行,而不是依照舆论在进行。

网传“林某斌与莫焕晶有不正常关系”,此事并不属实。

好了,关于莫焕晶案疑点和林某斌与莫焕晶有不正常关系的问题到这里结束啦,希望可以解决您的问题哈!

声明 : 本文内容及图片来源于读者投稿以及网络,本网站无法甄别是否为投稿用户创作以及文章的准确性,本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请将本侵权页面网址发送邮件到i084881@163.com,我们会及时做删除处理。